根据《关于印发<“楚天舒”阳光家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鄂残联发[2024]12号)文件,经基层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拟对东宝山社区“楚天舒”阳光家园、青山社区“楚天舒”阳光家园、长宁居养老院“楚天舒”阳光家园给予创建补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东宝区残联反映。
联系电话:0724-6059026。
联系地址:东宝工业园新台西路29号。
东宝区残联
2025年7月4日
关于对残疾人之家(“楚天舒”阳光家园)创建机构给予补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楚天舒”阳光家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鄂残联发[2024]12号)文件,经基层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拟对东宝山社区“楚天舒”阳光家园、青山社区“楚天舒”阳光家园、长宁居养老院“楚天舒”阳光家园给予创建补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东宝区残联反映。
联系电话:0724-6059026。
联系地址:东宝工业园新台西路29号。
东宝区残联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