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受理了刘晓涛诊所医疗机构设置、注册申请,现将拟设置的有关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24-2385869.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刘晓涛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刘晓涛
拟设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刘晓涛
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荆门市东宝区荆襄大道22号(北城之春)综合楼1-2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 0张 、观察床 2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全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