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5-03199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4-23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25年度东宝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23 09:32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6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函〔2017〕1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4年,全区未发生达到统计规模的地质灾害。期间巡查发现地质灾害险情5处,具体为仙居乡仙栗公路寺沟瀑路段小规模滑坡、马河镇钱河村三组秦焕军房屋旁山体滑坡、子陵铺镇曾庙村刘英慧房屋旁滑坡、石桥驿镇新集村一组滑坡、石桥驿镇余坪村一组崩塌等5处地质灾害险情,规模均为小型以下。自然资源部门第一时间邀请技术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咨询并提出调查处置建议,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防范措施,现状基本稳定。综合分析历年地质灾害情况,我区地质灾害主要特点有:一是规模较小。我区历年发生的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均为小型规模,面积和滑坡方量较小,影响程度不大;二是雨季多发。山体滑坡和崩塌多发生在汛期和雨季,在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几天内;三是征兆不明显。地质灾害发生前征兆不明显,隐蔽性强,发生时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四是与工程活动相关。主要发生在山区公路两侧和农村宅基地周边,因修路切坡、建房切坡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地下采矿形成的采空区和废渣弃土随坡堆放地点等,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少。

二、2025年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一)山区公路沿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村公路和沿江铁路、襄荆古道、圣境山旅游公路等沿线的高陡边坡,重点是347国道易畈村沙子岭路段、易畈村关口河路段、易畈村易沙公路沙滩河路段,331省道仙居发旺村寺沟瀑路段、栗溪镇南栗路西河加油站、桑垭村桑钱公路路段等区域存在崩塌、滑坡的地质灾害隐患。

(二)石膏矿采空区。子陵铺矿段矿山关闭多年,该区域因地下开采后未对采空区实施有效工程治理,易发生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对该区域漳河四干渠、道路交通、农田耕种等构成安全威胁。

(三)农村宅基地周边。主要是扶贫搬迁居民点、农村新建和改扩建房屋时,选址不科学,房屋建设时对周边山体进行切坡开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存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是马河镇铁坪村刘文忠、栗溪镇桑垭村代光军、仙居乡福星村熊友铭等房屋周边,因建房切坡形成滑坡隐患。

(四)工程建设区域。学校和集镇、水库和河道、旅游风景区、沿江高铁等已建或在建工程设施周边,地质环境动态影响较大,存在崩塌、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

三、重点防范期

东宝区地质灾害多发雨季,每年汛期(5-10月)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建房、修路、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会在汛期加剧诱发或引发各类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程度主要取决于降雨范围和强度,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区、地质灾害多发区与强降雨中心的迭加地区,是地质灾害重灾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安全工程,也是一项生命工程。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区发改、教育、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湖泊、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职尽责,分兵把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输供电、输油气设施、铁路沿线施工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以及新建、改扩建学校选址及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民政机构灾害预防和紧急避险的教育培训,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体系。区住建局负责所辖建设工程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指导农村建房和危房改造中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沿线因交通建设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负责交通公路水路及配套设施周边因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区水利湖泊局负责防范山洪和水土流失诱发次生地质灾害;负责水库蓄水退水、水利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负责水利枢纽工程和河湖水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负责水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负责水情信息发布和共享。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工作;负责因农村宅基地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负责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区卫健局负责辖区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医疗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新建、改扩建医疗机构选址和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区应急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物资储备。东宝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所辖领域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市自然资源局直属分局负责辖区龙泉、泉口街道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具体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东宝分局负责辖区乡镇、工业园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具体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履行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请各地、各部门对照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地灾防治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责任,在工程建设施工的同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防止因工程活动产生地质灾害,严防次生灾害。对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违纪违规、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地灾防治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培训,发动更多的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群测群防;制定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和标准,加大检查督办工作力度,对优秀群测群防员和成功预警预报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落实防灾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建立群专结合的应急抢险队伍,提高群测群防水平。

(三)完善地灾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汛期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一旦发生重大紧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按照“先报事、再报果”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办信息股、区政府总值班室。一般突发事件报告时限不得超过事发后40分钟,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不得超过事发后20分钟。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的,可先电话或短信报告初步情况,随后书面续报事态发展、应急处置、社会舆论和原因分析等详细情况。不得以事件情况未明为由拖延不报,不得以事件尚在调查为由迟报、漏报、瞒报。

(四)全力推进网格化建设。以区为单元,乡镇(街道)、东宝工业园为区域,村(社区)为网格,构建“区定网、网定格、格定员、员定责”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部门应对向政府为主体、多部门协同方向转变,从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方式的转变。将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作为全年工作总抓手,集中力量抓紧抓好抓落实,建立相关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将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隐患检查巡查排查。各乡镇(街办)、工业园、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查险、排险、除险。各乡镇(街办)、东宝工业园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充分利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果,认真执行“汛期三查”和“雨中三查”制度,精准开展隐患点排查,汛期特别是强降雨期间要加大巡查排查频率和密度。对已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对尚未采取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措施的隐患点,必须逐点编制防灾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成功临灾避险。排查中一旦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先行撤离受威胁的群众,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影响。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牌。各乡(镇)、村要落实日常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措施,对经监测证实变形持续加剧的隐患点,要果断搬迁受威胁人员,避让避险;对人口集中居住区以及建筑物密集区的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对受威胁人口不多的地方要及时搬迁避险。

(六)抓好重点防范应对。各乡镇(街办)、东宝工业园、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极端天气,建立每一轮强降雨前后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长效工作机制,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与应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针对重点时段,要抓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工作;针对重点区域,要结合短时强降雨集中区域、山区公路沿线、重要水利设施、山区沟谷等进行排查,尤其要注意以人为本,对靠山靠水的集镇、村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干线进行排查整治;针对重点工程建设现场,要针对山区在建公路、学校、水利、矿山、铁路等工程地质灾害防范,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我区仙居乡、马河镇、栗溪镇等北部山区,子陵铺石膏矿段采空区、347国道沙子岭路段、沙滩河易沙公路路段、白泥河二桥路段、易畈村关口河路段,331省道仙居发旺段、栗溪镇南栗路西河加油站路段、桑垭村桑钱公路路段等是重点排查和防范区域。

(七)加强地灾气象预报预警。按照《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整体规划》要求,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三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提升准确度和及时性,大力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汛期气候变化,尤其要注意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短时集中强降雨天气,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测员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加强防范应对。

(八)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应急处置地质灾害能力。加大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普及力度,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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