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俊鹏等6人残疾人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10 10:35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东宝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下列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遗失,声明作废。

1. 姓名:任俊鹏,男,视力二级,不慎遗失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号:420802********06541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106号,特声明作废。

2. 姓名:李玲,女,多重一级,不慎遗失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号:420800********362871,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工商街41号,特声明作废。

3. 姓名:丁大华,男,听力一级,不慎遗失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号:420800********151821,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红岩村三组,特声明作废。

4. 姓名:秦荗丽,女,精神二级,不慎遗失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号:420802********16256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红岩村三组,特声明作废。

5. 姓名:王君臣,男,肢体四级,不慎遗失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号:420800********12154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栗溪镇大泉村一组,特声明作废。

6. 姓名:伍友清,男,肢体二级,不慎遗失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号:420800********18194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建泉村三组,特声明作废。

东宝区残联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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