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我局经对辖区内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现将不符合备案条件且未实施的建设项目《东宝绿建产业园污水治理项目》(备案号:202442080200000029) 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予以撤销,原备案手续无效。
特此公告。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东宝分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