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发布日期:2025-01-24 19:14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9月30日将巡察发现的有关情况对我局进行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集中整改动员会、制定集中整改工作方案,自反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了集中整改。按照《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整治标尺,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二、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9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议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党组书记亲自传达区委第三巡察组在问题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随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时限,逐一销号整改,力求整改工作扎实开展。10月24日,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第三巡察组、区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到会指导,4名党组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措施,会议开的有辣味,党组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整改共识。

二是严格销号过关。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问题整改清单由各班子成员及对应股室逐一认领,对照清单逐一整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讨论判定,过关后逐一销号。同时要求必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锲而不舍的毅力、务实过硬的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每月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列出整改措施。

三是注重长效监管。在问题整改销号阶段,局党组专题研究完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基金监管抽查复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多次征求股室、中心工作人员意见,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基金风险预警机制》,有效的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新机遇、推动工作的新动力、再上台阶的新起点,为全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医保力量。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问题1:学习教育抓得不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修改完善年度学习计划,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员主题日活动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要精神,组织召开全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暨全民参保集中宣传启动会议,有序推进全区2025年度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宣传工作。线上通过荆门日报、政府官方网站和“东宝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拍摄医保政策小视频,线下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学校及区直单位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动员。

整改成效:一是对理论学习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对照党纪学习教育提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提示以及乡村振兴学习提示进一步完善了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应学尽学。二是分别召开了2024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会议及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序推进全区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大力营造扩面征缴宣传氛围。三是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基金征收任务分解到村(社区),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社区)和学校(园、所)、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定期向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反馈参保进展情况,目前已下发征缴进度情况十四期。同时联合区税务局下沉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督办工作,听取征收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及时解决征收问题。截止12月31日,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8.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8.7万人的97.86%。五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宣传工作,线上通过荆门日报、政府官方网站和“东宝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线下深入乡镇( 街道)、村(社区)、定点医药机构、学校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动员,共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行业监管存在短板,医药机构违规问题未得到长效治理。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日常稽核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年度基金稽核工作计划,重点检查伪造处方等凭证骗取医保基金,超目录限制范围售药,虚构医药服务等违规行为,对全区399家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立跟踪问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对稽核已发现并查处的医药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加强稽核次数,进一步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工作,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力度,常态化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等,强化重点法律法规及经典案例学习。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日常稽核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稽核工作例会,切实提高稽核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共开展7次稽核工作周例会。修改完善年度基金稽核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同时通过“日常稽核+智能监管”形式,对辖区内399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10月以来,约谈定点医药机构42家,下达处理通知书15家,追回医保基金53560.55元。二是制定了基金监管抽查复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结合省、市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及全区普查巡查工作,对前期稽核发现的问题再次稽核。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66家。三是结合东宝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医保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活动,对2022年以来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共自查发现问题5条,并逐一整改。同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就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讲解,指出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医疗救助待遇报销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对接,完善有效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数据共享时间节点,农业农村局和民政局每月10日前将上月动态调整人员名单反馈给我局,我局根据两部门反馈名单在系统内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及时标识身份,在收到两部门名单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救助对象及时进行依申请救助,确保新增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享受医保政策。

整改成效:一是10月8日分别与区农业农村和区民政局对接,完善每月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数据反馈时限,目前已收到农业农村部门推送动态减少1人,民政部门推送新增139人,取消102人,并在系统中做好身份标识。二是继续按照《关于明确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责任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待遇资格告知“双通道”机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考核,11月1日对7个乡镇、东宝工业园发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评估工作提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实告知义务,让医疗救助对象待遇应享尽享。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药品集采工作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全民参保宣传月等活动,多层次开展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培训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并每月不少于2次到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集采工作。三是强化工作提醒。适时通报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采完成情况,及时提醒医疗机构按协议完成采购任务量。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提醒。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在对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核指标设定中,将医疗机构执行集采政策、落实采购任务等情况纳入医疗机构重点考核内容,加大集采成果与年终清算的挂钩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向辖区内16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宣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意义,让药品集采这项利民的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惠及人民群众。二是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药品集采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和解答。三是在第七批国采、一三批接续、二四批接续、第二批中成药联盟、肝功能检测试剂等采购过程中,通过电话提醒、微信沟通等方式提醒医疗机构按协议完成采购任务量。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核指标设定,将医疗机构执行集采政策、落实采购任务等情况纳入医疗机构重点考核内容,药品集采执行情况设置30分,未完成集采任务的,一个品规扣2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医保经办业务审批不严格,住院费用结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熟练掌握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全流程。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定专家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长护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和评定过程。四是优化监督形式,将聘请社会监督员扩大为社会全员参与监督,加大对评估质量的监督,定期通过视频抽查、现场跟评、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同时加大对享受失能待遇人员稽核巡查力度,通过实地上门稽核、线上稽核、电话稽核三种方式,切实保障长护基金安全及保障对象享受到被护理的权利。五是明确监督职责,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监督机制,主要从社会群众监督评定工作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待遇享受人员身体状况与失能评定结论是否相符等方面实行全方面监督。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并进行知识水平测试。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审核制度,进一步对审核全流程进行规范。三是参加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业务培训会,会上统一了评估尺度,颁布了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聘书,建立了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四是通过线上(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东宝区政府官网、东宝微信公众号)、线下(各乡镇街道张贴公示)公布评审结果公示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全民监督。10月以来,共公示6次。五是明确监督职责,从2024年10月底开始,长护评审工作由第三评估公司承担,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专家库的专家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东宝区医疗保障局长护经办人员负责监督,第三方评估公司工作人员担任评估师及司机,并负责拍摄完整评定过程及存档。同时加强实地稽核力度,每月联合泰康公司参与实地稽核1次。截止12月底,实地上门稽核177人次,电话稽核1人次,泰照护APP稽核9056人次。通过稽核,发现待遇保障对象身体状况与失能评定等级不相符,暂停待遇2人,稽核复评4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重大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风险储备金追责问责机制、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及基金监管有关制度。二是定期开展医保基金收支及运行情况分析,按上级要求对基金收支情况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开。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向市局反映,待市局统一提取分配后进行会计核算,同时建立风险储备金科目。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中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年终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的信息做到“一事一审”,并按要求报区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备案。六是按照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提示,局党组按要求将提示学习内容全覆盖,并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做到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将集中学习情况按“一学一报”要求及时报送至区委宣传部。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东宝区医保基金风险储备金追责问责机制》、《东宝区医保局基金财务规程》。二是对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基金收支情况按要求在东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开,同时按要求开展半年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并在全市医保工作会议上进行汇报。三是因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风险储备金由市医保局统一提取,各县市区不再提取。四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今年累计召开专题会议3次。五是全年通过湖北日报等媒体刊登宣传报道30篇,均按照“三审三签”要求做好报备;通过政府网站、“东宝医保”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类信息29条,均按“一事一审”要求报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一把手”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宣讲2次。六是按照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目前共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学习内容88个,报送“一学一报”16次,集中交流研讨9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问题7: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将超标准报销扶贫物资费用507.20元退回至荆门市东宝区医疗保障局工会委员会。二是将严格执行工作服配备标准要求和标准,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精神,不合规的费用严禁支出。三是将超范围购买的工作服退还,由区医保服务中心保管,后期分配给新进窗口人员。四是对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80元,要求相关人员退回并上缴至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五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确保支出依据合规合法,避免出现政策掌握不准导致违规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超标准报销832扶贫物资费用507.20元按要求退回荆门市东宝区医疗保障局工会委员会。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财经纪律,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精神。三是将超范围购置的工作服退还至规财股进行管理,后期调剂给区医保服务中心新进人员使用。四是已收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80元,并上缴至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五是通过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东宝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解答(试行)》(东财发〔2023〕27号)、东宝区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法》、《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文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8:项目建设审核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对财务人员及项目建设监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集中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财务人员及项目建设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监管效果。三是对全局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清查,摸排不合理内容并迅速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本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通过局党组(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学习《政府采购法》、《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4年版)。三是对今后的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工程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合规合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有效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完善分解。二是分管副局长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一次廉政工作推进情况,年底汇报工作完成情况。三是认真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四是完善岗前谈话制度,做到新任职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必进行岗前廉政谈话。五是完善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干部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开展追责问责,并做好帮带教育。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目前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局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对照六项纪律及时梳理个人违纪风险点,目前共梳理风险点34条,制定措施34条。四是进一步完善岗前谈话制度,10月12日“一把手”对2位新任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0:为民服务担当尽责不够,落实群众诉求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与相关部门对接,向辖区内企业发送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函,全面摸排企业职工参保情况,及时了解企业和参保群众医保诉求。二是通过“进企业、进村(社)、进医疗机构”的“三进”活动,向参保单位及个人宣讲医保政策。三是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每月下包联社区、企业,与群众、参保对象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四是对劝导后仍然不及时为其职工缴纳医保的单位下达《提醒函》。

整改成效:一是自2024年7月起,社会保险费征收实行了“统模式”,社保费的征收方式变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局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能否定期将参保单位未及时缴纳医保费进行提醒,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二是开展政策宣传“三进”活动,重点宣讲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不参加医保的影响,让企业和参保人员能自觉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通过制作医保宣传视频、微信号推出政策知识小问答等方式,进一步宣传医保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三是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持续做好“医保干部下沉社区包联服务”,每月下沉包联社区两次,当好医保政策宣传员、医保业务服务员、涉医保矛盾纠纷调解员。四是对东宝区盛荣首饰店、湖北格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劝导后仍然不及时为其职工缴纳医保并下达《提醒函》。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问题11:民主集中制原则未有效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明晰“三重一大”范畴,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决策流程,对于重要事项,实行参会人员全部发言,充分尊重每位发言人意见,避免“一言堂”,同时完整准确记录发言过程;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利用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同时财务股、人事股等责任股室及时提交党组会按照相关流程,做到“一事一议”。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决策规则、决策实施与责任追究内容。二是通过局党组(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三是全年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0项,均按照“三重一大”流程做到“一事一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2: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通报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今后干部任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中层重点岗位任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制定干部选任工作制度,规范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鄂组通〔2001〕58号)文件,按照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落实好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四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按要求规范制发干部任免文件。五是召开专题党组会,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及核定职数要求,撤销党群综合办,免去党群综合办主任、副主任,以及超职数配备的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组织学习局“三定方案”及职数配备等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设定内设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严禁超范围配备干部。六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的通知》(东组通〔2023〕13号)要求,通过对接市出入境登记处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摸排,同时将全局干部职工基本信息、持有证照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对备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有人员进出及时更新、备案,进一步完善证照管理台账资料,一般干部的出入境证照统一上交至局人事股集中保管。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分管副局长在会上通报选人用人存在的5个问题,并对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不规范、任职文件印发不专业、擅自设立设立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今后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在党组会上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中层重点岗位任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流程,制定干部选任工作制度,规范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鄂组通〔2001〕58号)文件,按照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要求,明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落实好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四是办公室主任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严格按要求规范制发干部任免文件。五是召开专题党组会,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及核定职数要求,撤销党群综合办,免去党群综合办主任、副主任,以及超职数配备的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组织学习局“三定方案”及职数配备等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设定内设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严禁超范围配备干部。六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的通知》(东组通〔2023〕13号)要求,通过对接市出入境登记处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摸排,同时将全局干部职工基本信息、持有证照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对备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备案,进一步完善证照管理台账资料,目前41名在岗退休人员全部备案,13人出入境证照统一上交至局人事股集中保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责任,通过支委会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职责,要求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抓好党员主题日活动,认真召开党员主题活动日,并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逐条逐项制定方案落实每项议程。二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会中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让参会者抛开职务上的差别,以平等的关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通过局党组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法,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按季度制定谈心谈话计划表,明确谈话对象和重点内容,同时明确一名支委具体负责,定期收集谈心谈话记录表,完善谈心谈话台账资料。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明确各支部委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各项支部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自查2024年东宝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1-10份“党员主题日”活动方案及台账,对照中共荆门市东宝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1-10月份“党员主题活动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条逐项的对照方案看是否未按方案要求开展活动,是否未按方案要求进行督办落实,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及时完善和更正。三是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10月2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会中会后各项要求认真对待,逐个审核班子成员民主生活对照检查材料,对内容不全的,及时提醒补充完整。并在11月1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法,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党组织书记每季度不少于2人,支部成员每季度不少于一人的谈心谈话要求,进一步完善2024年谈心谈话明细表,做到谈心谈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并安排专人收发谈心谈话表格,做好统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在加强对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已稽核发现的问题和机构再次稽核,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发生。二是通过日常稽核、专项检查、智能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深化“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业务大培训、条例大宣传活动,通过抓宣传、抓执法、抓培训,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四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持续建立“红黑名单”,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基金监管抽查复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结合省、市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及全区普查巡查工作,对前期稽核发现的问题再次稽核。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66家。二是通过日常稽核、专项检查、智能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深化“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10月以来,约谈定点医药机构42家,下达处理通知书15家,追回医保基金5.356万元。三是9月27日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业务大培训、条例大宣传活动,通过抓宣传、抓执法、抓培训,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四是建立“信易+红色医保”诚信药店工作台账,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降低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增加检查频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反馈的问题实行倒查机制,并在制度建设上常抓不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问责问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保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建立长效机制。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建立的制度在推行中不断规范、不断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优化医保服务。围绕“红色医保365,健康服务每一天”服务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医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面对面解决群众反映的医保诉求,不断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医保惠民上做标杆,完善长期护理新模式,全面提高重度失能人员护理质量;全面推进药品带量采购改革,推进国家、省、市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在基金监管上见真章,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稽核全覆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治疗”等不良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日常考核,落实定点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基金高质量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24-2372743;通信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9号;邮编:448000。


中共东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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