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门市东宝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发布日期:2025-01-24 17:17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至9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0日将巡察发现的有关情况对我中心进行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中心党组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集中整改动员会、制定集中整改工作方案,自反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了集中整改。按照《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发展。我们将通过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为东宝区两个“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对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吴舒娟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魏冰清、钱成慧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钱成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办、联络协调。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制定起草《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真改快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截至目前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新建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机关管理更加规范。

三、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吴舒娟同志切实践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认领问题、担当责任,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在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期内,坚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整体工作、协调关键环节、调度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难题,全程指挥、指导、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8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一)率先垂范,凝聚合力。

巡察问题反馈后,吴舒娟同志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从政治觉悟、目标定位、责任压实等三个方面部署整改,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吴舒娟同志深刻进行自我批评,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为班子做出榜样。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坦诚而激烈,形成了“红脸出汗”的良好氛围,共收到实质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4项,为后续的整改措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聚责强基,压实责任。

吴舒娟同志作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党组整改工作方案,认领拟定的所有整改任务,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狠抓落实,清零问题。

巡察整改期间,频繁与其他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的沟通,围绕整改事项进行了多次专题讨论,先后组织召开6次会议,听取最新整改进展,分析存在的不足,督导问题的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整改局面。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

2022年11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2名党组成员均未结合投融资工作职责细化具体落实措施。2021-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均未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亦未结合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具体工作。2023年,中心落实区委创城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负责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被通报批评达3次。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点内容纳入2024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二是提升重大会议精神学习研讨质效。明确交流研讨次数和频次,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做到准备到位、交流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2024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研讨交流7次。三是认真落实区委中心工作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中心贯彻落实各项重点工作,2024全年度积分制管理排名中位列第四赛道第一名。明确专人积极对接包联社区龙泉社区,全力配合社区开展各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2024年来帮助龙泉社区开展扫雪、文明创城工作40余次,联合社区开展文明城市活动5次。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金融风险不够有力。中心作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不力,在协调办案、追赃、挽损、对话沟通上工作不到位,对重点疑难复杂涉众案件谋划不深,专题研究不够,公检法协同办案机制合力和质效不高。2015年以来,全区非法集资案件达10起,涉及人数3673人,金额达37842.6万元;2021-2023年,全区涉众金融上访高达48批792人次。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对接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各专班,跟踪进度、研判风险。2023年5月以来,已组织相关部门、专班开展专题推进会议16次,有效推动了案件办理进度,省委巡视挂牌整改的10起非法集资案件全部完成审理。二是认真做好群众工作。自整改以来组织集资代表对话沟通会议9次,向集资受损群体通报进展、宣传政策、沟通诉求,有效取得了各群体理解支持,全年未发生群访、集访、越级上访事件。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及政策宣传。严格做好中心城区新注册企业核实排查工作,全年通过后台筛查新注册市场主体3000余家,联合相关部门上门排查9次,持续跟踪风险企业6家。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和预防,2024年,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击矛盾隐患1处,兑付非法集资奖励资金200元。辖区全年涉众金融领域矛盾风险整体可控,无新增非法集资案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金融市场服务群众有差距。2023年,中心首贷拓展行动不力,对接人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力度不够,推广运用未落实落细,对接个体工商户首贷融资需求服务不到位,以致全区首贷户市场培育覆盖率过低。2023年,全省金融信用市州县考核中,全区首贷企业户数增长率低至-3.14%,未完成5%的增长任务。

整改成效: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对首贷户信用培植力度,加强政策扶持助企压降融资成本,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今年以来,定期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走访辖区企业,全面梳理企业的金融需求,加强金融服务对接,已培植首贷户17家,全部完成首笔贷款办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未压实。中心未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4家地方类金融机构日常监管不到位。2021-2023年,中心未开展深入走访企业工作,对辖区2家典当行、2家小额贷款公司机构设立、注册地或高管变更、业务终止等未进行培训。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辖区1家小额贷款公司已失联多年。

整改成效: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街道市监所,对辖区16家地方金融组织全面开展了实地摸排。通过与企业座谈、询问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确定问题企业13家,正常经营企业3家。对13家待规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并快速实施整治。针对5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投资担保”“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字样的非持牌机构,责令尽快完成变更;针对5家“失联”的非持牌机构,协调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公司法进行依法处置;针对2家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的公司,已协调区法院调取判决书,联合市监部门“列严”“列异”;另有1家“失联”的小贷公司,已协调人社、税务部门调取资料并按程序上报,申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告注销。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七纳入”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未见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网络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风险隐患。2021年关于对群众在网上反映强烈的汇生行民间借贷纠纷问题等10起非法集资案件未办结,经过1年时间的调度,还有5起案件未销号。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机制建设。明确中心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理,明确各位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同时,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平安东宝”建设。2024年已形成2次工作报告。二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印发《2024年全区各行业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方案》《东宝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对全区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摸排;联合区委网信办提前评估研判可能发生的网络舆论,风险指数较高时提前去函加强预防,全年未发生涉众金融领域负面网络舆情。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密切督办进展、及时研判风险,省委巡视挂牌整改的10起非法集资案件全部完成审理,兑付资金1461.5万元,惠及投资受损群体2541人,全年未发生群访、集访、越级上访事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问题4: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

党组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未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2022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部署仅为3项业务工作,无“清廉机关”活动内容。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活动无“亮点展示”推介活动内容,上级方案规定的要求未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压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单位集体违纪风险点进行了排查。二是规范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研究制定了《区投融资服务中心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压紧压实责任,将清廉机关建设情况纳入中心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三是大力开展特色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讲授廉政党课1次,“清廉机关”特色活动金融清廉故事分享会1次,节假日前廉政提醒6次,对新入职员工、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次。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5: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违规报销过路费。2021年10月-2022年3月,中心5名工作人员自驾私车4次赴武汉招商、培训,违规报销私车高速公路过路费720元。二是核销附件不全。2022年2-9月列支保洁费0.8万元,核销无合同;2022年1月-2023年10月列支包联工作经费、印刷费、宣传费等6笔19万元,核销无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追缴违规资金。已追回违规资金720元,其中贾晓维退回220元,何顺退回500元。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完善《区投融资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并于12月4日召开中心内部财务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及相关规定。2024年组织财务人员参与区级财务培训5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分管负责人魏冰清同志与现财务负责人杨文星同志进行提醒谈话1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少数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2022年4月第5号凭证(2-3月保洁费)、2022年10月第3号凭证(4-6月保洁费)、2022年10月第4号凭证(7-9月保洁费)合同已补齐;2022年1月第16号凭证(龙泉社区包联工作经费)、2022年8月第10号凭证(防范处非宣传资料印刷费)、2023年5月第12号凭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2023年9月第2号凭证(印刷费)、2023年10月第6号和11号凭证(宣传物料费)党组会议记录均已补齐。中心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履行财务报销程序。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问题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仅1次,2023年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1年3月份党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年初安排部署,后期督办不到位,全年工作无工作进展及成效。二是“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开展不扎实。2022年2次主题日活动,集中学习后讨论无相关内容;2023年7-12月主题日活动仅落实集中学习要求,方案规定的其他重点工作、分类活动等要求未开展。

整改成效: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研究制定了《区投融资服务中心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深入研究党建工作。2024年召开2次党建工作分析研判会议;邀请纪委和组织部参加我中心民主生活会,督办党建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2024年以来,中心结合实际已开展金融进社区分享会、读书交流会等特色党日活动12次,并在集中学习后开展研讨交流4次,规范台账管理,明确由古玮宜同志负责活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2021-2023年开展的4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均不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浓,参会同志未严肃认真提意见,未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效果;2021-2023年民主生活会上,3名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未按规定报告本人房产、配偶子女及其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共提出有效批评和意见4条,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本人房产、配偶子女及其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进行全方面报告。二是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会议,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谈心谈话2次、分管负责人对各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3次。三是完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闭环。召开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并邀请纪委、组织部参会。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并向中心党组进行反馈。中心党组定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选人用人不规范。

一是干部配备不及时。中心核定内设机构3个,但2019年至今,均未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二是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不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列席人员参与表决。会议记录不够规范,未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三是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未落实证件登记备案制度,部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未实行集中保管。如中心工作人员杨文星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未交单位集中保管。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配备干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心“三定”方案。经过中心党组综合分析研判和动议、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对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拟任人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9日。已分别于11月20日和21日对内设机构负责人杨文星、杨艾旻、赵美琳三名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和岗前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党组会议流程,截止目前,未有列席人员参与表决情况发生。加强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相关规定的学习,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干部选任党组会议记录,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记录干部任免事宜。三是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中心全体职工干部开展摸排清理。对有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的职工进行证件集中保管,并对其单位工作期间出入境记录进行检查。经全面核查,无违规出国(境)情况;对中心所有干部职工进行登记备案;建立了《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表》和《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梳理申请出国(境)所需的准备资料清单,明确审批流程,完善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下一步要求

下一步,中心将紧紧围绕区委第一巡察组回访督查反馈的意见和书记点人点事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常态长效建立健全各项机制。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区金融工作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24-6055939;

通信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兴大道11号;

邮编:448000;

电子邮箱:dbqjr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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