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重磅来袭!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毁)、户籍类证明开具、居住证办理“全程网办”工作,这类户籍业务怎么办、上哪办、谁来办?不用担心,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东宝公安教您全程网上办、轻松办,动动小手指学起来吧!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
1.办理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2.办理条件:在省内申领居民身份证(领证不超过两年)且已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丢失(损毁)证件的人员。
3.所需资料:居民户口簿。
4.办理流程:
5.领取方式:省厅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将证件交由邮政部门统一寄送至证件申领人。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对丢失(损毁)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由邮政快速送证上门时代收。
7.办理时限: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办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类证明开具
1. 办理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2.办理条件:居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民本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对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据实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
3.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
4.办理流程:
5.领取方式: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生成证明文件,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7.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居住证办理
1.首次申领居住证
(1)办理对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同时,对符合购买房屋、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情形之一且时间满半年的,即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3)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社保、就学就读、营业执照、结婚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4)办理流程:
(5)领取方式:居住地派出所线下领取。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7)办理时限:10日。
2.居住证补领、换领
(1)办理对象:已申领居住证的居民。
(2)办理条件:居住证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或者更正的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
(3)所需资料:居住证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4)办理流程:
(5)领取方式:居住地派出所线下领取。
(6)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7)办理时限:10日。
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区政务服务中心:0724-8659920
龙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2370286
泉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2380430
牌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2292222
子陵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8642629
石桥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8662094
仙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8679015
马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8701008
栗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24-860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