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4-01153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16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行政处罚】医疗保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7-16 15:11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案件名称

荆门市中心医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案

行政处罚文号

东医保处字〔2024〕第009号

处罚事由

“持续性血压监测”和“心电监测”同时收费;“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前房成形术”同时收费;“血液透析滤过费”与“血液透析滤过置换基础液”同时收费;“迷宫手术”和“射频消融术”同时存在等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法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荆门市中心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8004207078032

行政处罚内容

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即563013.8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11

 行政处罚机关

东宝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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