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东宝工业园,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清单的通知》(鄂农计发〔2024〕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良种繁育、农村安全饮水)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74号)文件,共计下达省级指标799万元和《关于下达2024年区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东乡振组办发〔2024〕5号)文件及项目实施情况,现将省级资金799万元进行安排,区级衔接资金安排的2024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50万元调减38.8万元,用于2024年新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0万元和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28.8万元,共计调整使用38.8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区级调整使用的衔接资金38.8万元和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9万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落实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迅速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资金管理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做好项目公告公示,紧紧围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总目标,按照衔接资金项目“一本通”规范程序和相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禁擅自更改备案项目,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管,确保资金用于项目,不得截留或挪用资金,真正发挥好项目效益。
附件:东宝区2024年调整使用衔接资金及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东宝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2024年调整使用衔接资金及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乡镇/部门 | 村 | 项目名称 | 资金类别 | 项目子类型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 | 资金来源 | 实施期限(年/月-年/月) | 预期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简述)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
中央衔接资金 | 省级衔接资金 | 市级衔接资金 | 县级衔接资金 | ||||||||||||||
0 | 799 | 0 | 38.8 | ||||||||||||||
1 | 牌楼镇 | 新生村 | 2024年新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产业发展 |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开共同缔造试点扩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生村六组人居环境改造 | 10 | 2024.1-2024.12 | 提升新生村六组1居民点43户村民和4处院墙的整体居住环境,打造宜居村庄 | 提升新生村六组1居民点43户村民和4处院墙整体居住环境,打造宜居村庄 | 新生村 | 肖功进 | |||||
2 | 各乡镇 | 各村 | 2024年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 | 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开展良种繁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 | 200 | 2024.1-2024.12 | 带动农户务工,基地管护人员安置 | 发展壮大制种产业,提升制繁种能力和水平 | 区农业农村局 | 张华静 | |||||
3 | 各乡镇 | 各村 | 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 | 产业发展 | 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中心、畜牧中心、农经中心) | 东宝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产业发展中心502万元,畜牧中心38万元,农经中心59万元) | 599 | 2024.1-2024.12 | 通过对符合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 通过对符合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和增加务工收入 | 区农业农村局 | 张华静 | |||||
4 | 各乡镇 | 各村 | 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 公共服务 | 公益性岗位 |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 | 安置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补贴 | 28.8 | 2024.1-2024.12 |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 | 解决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困难群众提供就近就业岗位 |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 | 张华静、房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