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2024年春校车安全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06 12:02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区校车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期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3月27日

二、检查对象

全区营运校车、荆门市学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有学生乘坐校车的学校

三、检查内容

(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制定了校车服务方案;是否制定了校车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是否做到了“一车一档”管理。

(二)校车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是否发挥了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教学活动之中,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召开交通安全专题班会,通过视频、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图片展等媒介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校车安全乘车知识;校车服务公司是否开展

了驾驶员、随车照管员业务法规培训工作;是否联合学校(幼儿园)开展了交通安全逃生演练。

(三)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校车服务公司是否建立了校车监控平台,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和车内外监控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统一监管;是否建立了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是否对校车进行定期年检,更换校车标牌;检查学校(幼儿园)是否在校门口道路设置“三个一”安全设施(一个警示牌、一条减震带、一盏警示灯)。

(四)校车安全“六定”落实情况。检查校车服务公司、学校(幼儿园)是否根据校车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制定乘车名册,规划接送线路,按要求做到“六定”,即:定人员(含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乘坐学生)、定运行时间、定行驶速度、定运行趟次、定运行路线、定接送站

点。

(五)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校车服务公司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日常自查;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性能质量检测工作,对校车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是否存在使用“黑车”(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现象;是否存在超员、超速、不按许可路线行驶、跨区域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校车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开展背景审查,对相关人员的日常生活习惯进行有效监管。


荆门市东宝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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