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10:05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宝工业园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东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东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区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基本完成了各项规划任务,实现了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2015年,全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从“十一五”末的74岁提高到76.5岁,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4.2/10万,婴儿死亡率为3.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72‰。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34张;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数达到1.7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12人。人口出生率为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2‰,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6.8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88。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我区荣获“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诚信计生先进县(市、区)”称号,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社区卫生示范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协会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

(一)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改善。争取资金2250万元,新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或改建6个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大楼、50个“五务合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成栗溪镇、石桥驿镇、子陵铺镇三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并与市二医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四化”乡镇卫生院实现全覆盖,栗溪镇卫生院、马河镇卫生院、牌楼镇卫生院、子陵铺镇卫生院、泉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被评为“省级示范国医堂”。龙泉、泉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到省级“甲档 A 级”标准。强化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三调解一保险”医调工作新机制,全区医疗安全形势呈现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11年的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7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99%以上,全面落实门诊统筹,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工作机制。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乡村一体化管理更加规范,“六统一、两独立”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全面落实12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不断加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目标。实施国家老年期重大疾病干预和预防试点项目。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推进重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落实。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创建省级卫生乡镇3个,改造农村卫生厕所5000座。

(四)计划生育工作巩固加强。坚持实行“三线”责任目标管理,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现城乡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开展城乡目标人群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先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创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启动了“医养融合”养老试点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打造了“七彩星”“双金工程”“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手机在线信息联通”等计划生育工作品牌,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目标考核一等奖。

(五)信息化建设提质提速。加强全区卫生计生网络系统标准化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实现全员人口信息、人口基础信息平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流动人口信息实行网上交流、网上办证,双向沟通。建立了以全员数据库为依托,信息采集、核查、分析、反馈为一体的村级在线服务“手机版”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投入与健康需求之间差距较大。尽管“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大幅增加,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投入不足,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卫生应急、院前急救和预防保健等工作的投入和补偿机制不健全。基层计生干部待遇较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中医药发展落后于西医药,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病、职业病、损伤、中毒等疾病预防控制难度逐年加大,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全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村医待遇低,积极性调动难;卫生院运行机制不健全,潜力挖掘难;百姓用药贵,就医负担降低难;基层人才短缺,能力提升难;医院管理标准不一,全行业监管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任务相当艰巨。

(四)适应计划生育转型发展任务艰难。计划生育政策进入“调整期”,工作方式进入“转型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等问题更加突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进计划生育惠民计划和生育关怀工程、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力度的任务更加艰巨。

三、形势与挑战。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健康东宝”建设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健康中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健康城市的发展必须依靠全民健康。要求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从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向促进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转变。

(三)健康需求的改变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健康养老压力陡增,户籍制度改革推动由户籍管理向身份管理转型,居民健康管理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难度加大;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人民群众对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导致健康服务模式转变,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严峻挑战。

(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给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带来新考验。群众生育全过程服务的需求增大,新增出生人口对医疗卫生资源、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等带来的压力,这些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带来新考验。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五化”同步发展先行区和在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争先进位的战略定位,统筹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任务和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更加注重生命全过程服务,更加注重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和健康需求导向。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健康需求,合理调整和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相结合。统筹规划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同时,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持协调发展。

(四)坚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促进人口适度增长、结构优化、合理分布,不断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力度,积极开展应对老龄化行动,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家庭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卫生计生惠民体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和科学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卫生计生行业形象明显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明显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

1.主要健康指标

(1)全区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

(2)孕产妇死亡率≤13/10万;

(3)婴儿死亡率≤5‰;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

2.人口发展指标

(5)全区人口总量控制在37万以内;

(6)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7)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以内。

3.卫生资源指标

(8)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5.41张;

(9)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8人;

(10)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7.91人;

4.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11)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12)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二五”末下降5%;(13)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100%,病死率控制在5%以下;

(14)肺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5)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6)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1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分别

达到85%以上;

(18)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

5.医疗保障指标

(1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0)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比例不低于80%,二级医疗机构配备比例不低于50%。

6.卫生计生投入指标

(21)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国家、省政策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2)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3)全区卫生总费用占 GDP 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4)政府保障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基本消除麻风病、疟疾以及重点地方病危害。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健全精神卫生防治网络,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措施。加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和监测,落实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及绿色通道,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

(四)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做好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预防控制,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培训演练制度,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东宝区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优化医疗卫生结构布局。推进乡镇卫生、社区卫生项目建设,建立以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县乡集团化、乡村一体化的工作格局。规范建设“国医堂,以实施中医药提升工程为重点,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治未病”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0年,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国医堂”,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卫生室均能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加强质

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项专业质控指标体系。

(二)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四化”建设、村卫生室“五化”建设,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一体化管理。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构建长期稳定的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

(三)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稳步提高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的报销比例和实际受益水平。积极引进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意外伤害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实重大疾病保障、门诊重症医疗保障工作。继续推行以按病种(分组)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的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以医疗联合体为整体实施总额预付,实施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切实保障药品供应安全。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建立补充药品、低价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夯实“乡村一体化”配送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试剂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积极创建省、市级规范化管理示范药房,强化药事管理,提高药品质量,保障安全合理用药。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一)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十大整洁行动和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健康东宝”,努力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力争至少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2个。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十三五”期间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力争达到60%,农村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30%。

(二)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宣传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力争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加强控烟宣传。加快推进健康管理签约式服务,提倡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

(三)做好农村卫生改厕工作。争取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不断提高群众改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争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机关单位、学校、卫生院基本消除旱厕。

(四)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健全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支撑系统和监测网络,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病媒生物应急机制,形成科学的病媒生物防制体系。

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引导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更加注重优质服务和人文关怀,引导家庭。推进生育服务证办理制度改革,取消二孩以内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将生育登记与妇幼健康咨询、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畅通登记渠道。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全面推行网上办证、群众承诺办证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一票否决制,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二)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服务。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三)加大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前后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作,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支持体系。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性别平衡。

(四)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充分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抓好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服务、村居专干和协会组织等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阵地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工作规范,开展基层基础示范单位创建,全力提升全区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建立与户籍改革制度相适应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五、统筹提高卫生计生支撑能力建设。

(一)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按照“扩规模、提速度、成体系、创品牌”的思路,以人口健康大数据建设与应用为核心,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系统平台,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建成互联互通的省、市、区、乡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普及居民健康卡,全面实现“一卡通”。加强分级诊疗系统、远程医疗、医疗与公共卫生联动协同等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实现电子病历跨区域医疗机构的共享。统筹管理卫生统计、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工作。继续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和在线公共服务。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制定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下放审批事项衔接。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实施“杏林英才计划”“东宝名医”造就工程、“卫管精英”培养工程、基层卫生人才覆盖计划,切实加强高端类、实用类、基层类、农村类、管理类等各个类型的人才队伍培养。到2020年,全区卫生医疗机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医技人员中的比例达到70%以上,在护理人员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抓好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全科医学教育。到2020年继续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覆盖率100%。继续推进卫生人才“区管镇用、镇管村用”工作,实现区域内卫生人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招聘、统一配置、统一考核。

第四部分 重大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大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养结合康复医疗机构建设、城市医院机构建设、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等五类卫生计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分工明确、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区重点卫生计生项目16个项目,规划总投资15200万元。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如下:


一、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投资9200万元,建设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5类机构。

(一)区级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投资5000万元新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医院门诊楼,购置相关配套设施。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新建荆门市东宝区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套标准化污水处理系统,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50台(件)。规划投资100万元新建牌楼镇双龙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必要设备。规划投资1000万元,改扩建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必要设备。

(三)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规划投资500万元新建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中心卫生院,新建职工周转房6套、210平方米,配备1辆急救转运车和1辆计划生育服务车。规划投资260万元改扩建荆门市东宝区马河镇卫生院,新建职工周转房6套、210平方米,配备1辆急救转运车和1辆计划生育服务车。规划投资1000万元,改扩建4个乡镇卫生院门诊楼、住院楼。新建职工周转房24套、840平方米,配备4辆急救转运车和4辆计划生育服务车。

(四)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40万元完成3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投资6000万元,建设疾控、妇幼保健、基层医疗卫生计生生信息化、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4类项目。

(一)疾控机构建设项目。荆门市东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标准化实验室、健康管理中心、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预防接种门诊、培训中心等业务用房。

(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荆门市东宝区妇幼保健院(荆门市东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扩建。规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妇幼保健综合楼,其中扩建门诊、医技、病房、产儿科等医疗业务用房,改建预防接种等妇儿保健业务用房。

(三)卫生计生信息化资源整合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000万元,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财务监管、绩效挂钩等软件建设。

(四)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用于公共卫生计生机构的全自动生化仪、DR、X 光机、彩超、救护车辆、食品风险能力监测等专业设备购置。

三、民营医疗机构建设项目。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2家民营医院,通过引进民营医院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并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和互相补充。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切实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卫生计生事业作为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落实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卫生计生工作协调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不断完善公共医疗卫生财政保障政策和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加大财政对基层卫生的支持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经办医疗机构,增加医疗服务供给。

(二)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编办、发改、住建、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发改部门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卫生计生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住建部门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控制,统筹协调。把卫生计生规划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重要指标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具体措施,推动落实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规划执行的检查督导与评估。实时掌握规划实施的进程,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控,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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