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20-21日
二、检查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1.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问题。学校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工作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2.防火分隔不彻底的问题。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离。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离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3.疏散通道不畅通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门禁”,妨碍人员疏散通道。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违规电气焊和施工作业的问题。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施工期间为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7.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不规范的问题。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
8.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集体宿舍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9.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师生和教职员工不了解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10.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1.食堂燃气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使用燃气学校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三件套”(报警器、自闭阀、连接软管),燃气器具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存放是否规范。
四、检查工作分组
第一组:
组 长:方 蓉
联络员:刘恒忠
组 员:张于祥、刘琛、罗花。
负责栗溪镇中小学(幼儿园)、马河镇中小学(幼儿园)、实验小学、金象学校、长宁实验学校、金虾路小学、商业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紫荆城幼儿园、小天鹅幼儿园、恒诺幼儿园
第二组:
组 长:陈春林
联络员:陈 金
组 员:陈义彪、陈 勇、朱兴梅。
负责子陵铺中小学(幼儿园)、海慧中学、大桥小学、追远伏羲学校、机关幼儿园、电力幼儿园、星光幼儿园、西山林语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罗继敏
联络员:江光华
组 员:陈加胜、王 涛、左清华、
负责牌楼镇中小学(幼儿园)、象山中学、白云路小学、浏河小学(幼儿园)、蓝精灵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超前幼儿园旺族分园、丁香园幼儿园、万豪幼儿园、外国语幼儿园
第四组:
组 长:罗东平
联络员:周国涛
组 员:袁 春、万金玉、向桂荣。
负责仙居乡中小学(幼儿园)、区职教中心、青山小学、象山小学、竹园小学、天骄幼儿园、亿童智慧星幼儿园、象山幼儿园、金摇篮幼儿园、希望之星幼儿园
第五组:
组 长:高正文
联络员:李祝军
组 员:严宜斌、伍 洋、李群英。
负责石桥驿镇中小学(幼儿园)、文峰中学、红旗小学、德艺学校、超前幼儿园、阳光幼儿园
五、检查要求
1.各组长要切实落实责任及“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学校,对标对表,逐项检查。
2.各检查组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各项自查工作,并实事求是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留存。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于12月28日下班前将检查组的督查记载表(附件)交到安保股。
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