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8月2日16时
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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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十天受副高控制,我市无明显降水天气过程,高温迅速发展,大部分地区将达到36℃—39℃,局部40℃以上。
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荆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要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要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要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记者 彭文洁 通讯员 董小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