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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区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编制完成。经清理审核确认,承担行政职权的区直部门和单位35家,行政职权共2543大项3180项。其中,行政许可185大项449小项,行政处罚1645大项1903小项,行政强制95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给付6大项13小项,行政检查138大项146小项,行政确认42大项55小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类(行政服务、行政备案、审核转报等)173大项219小项。现将区直部门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予以公布,并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