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征集】关于有奖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15:43信息来源: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全区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东宝区近期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聚焦东宝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及相关网络平台(含外卖APP、小程序、公众号等),重点排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或使用过期、被吊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凭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

2.实际经营地址与网络平台公示信息不一致,存在“幽灵外卖”“虚假门店”的;

3.网络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允许无资质、信息不实的餐饮经营者入驻,或未及时公示餐饮经营者资质信息的;

4.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在岗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

5.经营主体后厨环境脏乱差,存在食材混放、餐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行为的;

6.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材,或采购、使用无合格证的食材、调味品,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7.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

8.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

9.网络餐饮存在虚假宣传、哄抬价格,或配送过程中食品包装破损、污染,未落实保温、冷藏要求的;

10.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相关要求

1.线索提供者需保证线索的真实合法,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我局将严格保密线索提供者的信息,依法保护其安全。

3.对于举报的“网络餐饮”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的规定,予以奖励。

4.线索征集长期有效,欢迎广大市民、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三、举报途径

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真实、具体的线索(注明主体、平台、地址、违法行为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

1.电话举报:0724-12315、0724-608122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邮箱举报:29234336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索”,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举报、现场举报: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05室(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三路3号)。

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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