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25-02-14 10:29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一、补贴对象

登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下列人员:

(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招工下岗人员(东宝区户籍,在原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正式招工招干手续的,含毕业分配、退役安置等):

(1)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就业特困人员(东宝区户籍)

(1)持证残疾人;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成年孤儿;

(4)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3.其他4050人员(东宝区户籍或荆门市内户籍在东宝区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未招工招干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东宝区户籍)。

二、补贴标准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的招工下岗人员、就业特困人员,按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其他4050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方法和享受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补贴享受起始日期最早不超过灵活就业登记经办日期,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享受至退休外(以初次享受日期计算,从2021年开始执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政策享受期满的;

(三)登记失业的;

(四)实现单位就业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七)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不再享受的其他情形。

五、申领方法及流程

(一)续补人员免申即享

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常缴费且灵活就业状态未发生改变的,不再提交申请资料,实现“免申即享”。

(二)新增人员下沉受理

新增人员和因故中断享受补贴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申领补贴。

线下: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户口簿原件(社区核验后退还),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或乡镇、工业园党群/人社服务中心填写《东宝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通过“鄂汇办”APP申请。

温馨提示:

1.新增人员申请补贴前请先完成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办理(注意:名下有工商登记的不能办理失业登记);

2.请新增和续补人员及时缴纳社保,确保社保卡银行功能正常使用。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龙泉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白云大道82号,0724-2372655

泉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泉口一路55号,0724-2388643

栗溪镇党群服务中心:栗溪荆北街42号,0724-8609033

马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天台山路103号,0724-8700898仙居乡党群服务中心:仙居聚仙路49号,0724-8679109

石桥驿镇便民服务大厅:文昌阁路239号,0724-6065576子陵镇人社服务中心:子陵严公路25号,0724-8643916

牌楼镇党群服务中心:牌楼航空路29号,0724-6077798

东宝工业园人社服务中心:东宝人力资源产业园A2栋一楼,0724-6807778

东宝区政务服务大厅: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综合窗口均可办理登记

东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泉口一路15号607室,0724-2358576、237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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