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17:42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为做好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荆政办发〔2022〕2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障区域

(一)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含低保边缘,下同)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低保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二)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居住证六个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

(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重复申请公租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申请公租房独自居住的,应当由具有法定赡(扶)养义务的人员或者组织作出保证履行赡(扶)养义务的书面承诺。

三、保障方式和标准

(一)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

(二)租赁补贴标准。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低保边缘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

(三)租金标准。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荆发改发〔2021〕68号)规定:最低收入家庭(现低保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不符合低保低收入(低保、低保边缘)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照《关于对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实行租金减收政策的通知》(荆建发〔2021〕17号)的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办理程序

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公租房配租资格合格后,未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具体程序如下:

(一)分类申请。低保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低保家庭)》或《荆门市城镇低保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同时提交:

①《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或《荆门市城镇低保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自行提前下载填写后);②申请人身份证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婚姻状况证明(告知承诺事项);④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救助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⑤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查询授权书。

其他收入家庭: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①②③⑤项同低保家庭,④居住证(告知承诺事项)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双创人才: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①荆门众创卡及工商营业执照、入驻合同或劳动合同及复印件;②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创新创业载体或项目主体证明;④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查询授权书。

(二)审核程序。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或下载公租房APP,实名注册、认证后,按申请类别(保障方式: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家庭类别: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其他类家庭、双创人才;所在社区、街办)提交相关资料影印件,申请完成后可通过该系统实时查看进度。如提交的影印件不清晰、不完整等无法确认真实性的,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

工作流程:①住房租赁补贴审核程序:个人申请→街道(镇)受理、初审(张榜公示7日)→区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审核(在荆门住建网公示7日)→区民政部门收入、财产状况审核(在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7日)→区财政部门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7日)。

②低保家庭实物配租审核程序:个人申请→街道(镇)受理、初审(申请人所在社区张榜公示7日)→区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审核→区民政部门收入、财产状况审核(其他收入家庭无此程序)→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在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7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轮候→配租。

③双创人才及其他收入家庭实物配租审核程序:个人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受理、审核(在荆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7日)→轮候→配租。

(三)分批配租。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如有放弃,依顺序号递补。选房后根据实物配租通知书,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配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每批次分配前,在荆门市住建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座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二)住房保障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各县市可参照本通告执行。

联系方式荆门市住房保障中心:2633650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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