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4-02174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2-11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11 16:17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在东宝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区人社局等8个区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子陵铺镇财政决算和自然资源资产、4个专项调查及6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已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报告。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领导先后多次对审计专报等报告作出批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区审计局将整改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各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对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了5大类57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49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个、持续整改问题5个。截至目前,已整改立行立改问题48个,整改问题金额7413.27万元,推动完善各类制度29项,对4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经甄别将部分单位往来资金收缴国库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区财政局已将亟需拨付的208.61万元指标下达至相关单位,并举一反三将收缴的资金按照涉及单位和金额分类厘清、建立台账,纳入资金拨付计划,后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拨付。

(二)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区财政局已拨付5616.91万元,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拨付。

(三)关于支付摘要不细化、不明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所有支付摘要逐一核对,予以更正,确保支付摘要细化、明确。

(四)关于经济分类科目使用混乱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组织各乡镇将各类经济分类科目逐一排查,调整到位,确保支出分类准确。

(五)关于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财经管理。

三、乡镇和区直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子陵铺镇已将定期存款利息74.07万元上缴区财政。

2.关于乡镇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子陵铺镇组织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核查,清算已完工项目资金568.76万元,将剩下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进行挂账处理,对暂未动用的项目资金在账户内规范存款,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的问题。子陵铺镇已收回违规列支的帮扶资金3万元。

4.关于乡镇财政滞拨专项资金的问题。子陵铺镇已将滞拨的专项资金18.32万元拨付到位。

(二)关于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的问题。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和子陵铺镇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

2.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人社局、区妇联已完善经办人签字手续,严把财务审核关,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3.关于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区司法局已为相关人员办理公务卡,区人社局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4.关于未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问题。区司法局对东宝公证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按照《东宝区公证处非政府定价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上限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关于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的问题。子陵铺镇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党内警告和谈话提醒处理,组织全镇干部开展招投标和项目管理专题培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2.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石桥驿镇九里岗村将伍某退回的管护费1.8万元上缴区财政,并将蜂场承包给其经营,每年交纳承包费3.5万元,伍某已上交2024年承包费3.5万元。

3.关于项目资金未发挥预期目标的问题。该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区乡村振兴局制定了《东宝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暂行)》,将项目绩效管理纳入全区衔接资金绩效考核。仙居乡白洋村、柴黄村规范养殖公司账务处理,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养殖技术,种植作物作为饲料降低养殖成本,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财务报销不合规的问题。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已将退回的违规资金0.4万元上缴区财政。区乡村振兴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委编办和区财政局更换合规票据、补齐财务报销附件资料,并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2.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和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区文旅局、区委编办已规范账务处理,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3.关于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已将往来款24.88万元作调账处理;另工资保证金2万元由于项目尚未竣工,暂不具备退还条件,待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进度予以处理。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应付未付的往来款18.46万元已纳入财政资金调度计划。

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文旅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0.17万元;区司法局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东宝公证处已设立工会经费账户进行独立核算。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整改情况

1.关于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区人社局已将重复列支及挪用的就业补助资金5.21万元收回,并上缴区财政。

2.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监管不力,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问题。区人社局已追回2.42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3.关于违规重复发放就业补贴的问题。区就业中心已收回3家企业及员工补贴资金1.23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4.关于培训效果不明显,就业率偏低的问题。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问题。区就业中心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关于职业技能就业率低问题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路线图,下一步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持续开展以训送工等方式的定向培训班,培训特定岗位人才,确保有效提高就业率。

(二)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资金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足额结算医疗费用的问题。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已支付5家协议机构医疗费用352万元,从2024年6月起按月结算。

2.关于工伤保险领用不规范的问题。区人社局已对3名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完善业务资料,确保工伤保险领用程序合规。

(三)中小学食堂运营管理整改情况

1.关于经营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区教育局已组织相关学校召开整改会,督促相关学校修订出台了人员管理及培训、出入库、留样等相关内控制度16项;清退超标准配备的4名食堂从业人员,并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关于物资采购管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相关学校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招采程序,全面启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进行出入库管理、食品留样等系统模块,贮存物资已按要求进行标签化管理,登记好入库时间及保质期。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已督促相关学校领导分别与8名经办人开展了提醒谈话。2所学校对食堂劳务外包企业进行重新考核,收回已发放的不合理奖励金3.32万元,并退还给学生;2所学校将超范围列支的食堂支出0.84万元从机关经费中补足,并退还给学生;1所学校将2名非食堂从业人员辞退;7所学校食堂已办理食堂账户二维码,规范食堂收费行为。同时,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学校会计参加业务培训,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涉及问题学校将多收取的6.18万元餐费退还给学生。

(四)幼儿园建设管理及运行整改情况

1.关于学前教育学位存在空置的问题。区教育局合并公办幼儿园6所,关停民办幼儿园3所,调减学位1650个,学前教育学位空置率由35.4%下降到14%。

2.关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区教育局已调整幼儿园人员布局,16所幼儿园教职工、20所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均已达标;规范幼儿园园长聘任管理,1所幼儿园园长已取得资格证,2所幼儿园园长已报名参加资格培训。

3.关于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已督促5所幼儿园食堂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将8所停办及生源减少的幼儿园闲置固定资产调拨给区内其他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确保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 104.85 亩的问题。该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子陵铺镇对自规所负责人和4名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制定了《关于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整改计划》,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完成1宗0.5亩基本农田复耕,2025年底完成4宗15.74亩,2029年底全部完成。

(二)关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8.16亩的问题。该问题为持续整改问题。子陵铺镇对自规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截至2024年10月底,已恢复林地17.66亩,余下0.5亩林地待凯龙集团清除堆砌的废料后进行复绿,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

(三)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子陵铺镇已责令违规企业按规定存放造成污染的材料,对地面积尘进行清理,并在生产时开启喷淋装置。同时,镇综合执法中心将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开展不定期检查,持续强化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关于部分水库水质不达标的问题。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问题。子陵铺镇已安排镇水利服务中心协助区直部门对辖区内水库水质进行全面摸排,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水库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加大对水库湖面垃圾清理力度;二是加强污水管理,避免农业、工业污水直排水库现象发生;三是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加强水质监测,督促管护责任人使用水质改良剂进行水库消毒净化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底,已初步完成火焰冲水库的水质净化工作。

(五)关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外溢导致污染的问题。该问题为持续性整改问题。子陵铺镇组织镇水利服务中心和城建服务中心对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同时与区住建局对接,拟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纳入子陵老街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和长宁太和排涝国债项目,全力推进污水外溢问题整治工作。

(六)关于河湖长履职不力的问题。子陵铺镇已对南桥河龙王闸口水面垃圾进行清理,完善了《子陵铺镇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五个交通项目整改情况

1.关于未贯彻落实国家法规及部门规章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区发改局下达的《教育提醒函》,作出《守法承诺书》,对5个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单位人员学习《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执行。

2.关于工程结算核查不严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监理、施工、第三方内审等单位对问题金额进行复核,复核多计工程价款182.31万元。向施工单位追回多计工程款107.22万元,扣减危桥改造工程尚未支付的工程款75.09万元。

3.关于未严格督促监理单位履职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对监理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扣减监理费用0.5万元;组织监理、施工、第三方内审单位对泥结石换填工程量、虚签传力杆及拉杆工程量进行复核,向施工单位发函追回工程款56.18万元。

(二)美丽乡村项目整改情况

1.关于擅自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的问题。仙居乡对三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的问题。区纪委、区行政审批局和相关乡镇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仙居乡、石桥驿镇和子陵铺镇制定了《关于规范村级小额项目建设及“三资”管理规定(试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3.关于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6个乡镇已组织原施工单位对质量不达标路面进行修复。对工程结算和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各乡镇组织相关村、施工和造价咨询等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多计工程款205.01万元及税金102.53万元。其中,向施工方追回多计工程款6.98万元及税金65.62万元,扣减多计工程款198.03万元及税金36.91万元。

七、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我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中,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关于“未经甄别将部分单位往来资金收缴国库、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和部分水库水质不达标”3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抓紧整改。关于“项目资金未发挥预期目标、培训效果不明显就业率偏低、污水处理厂污水外溢导致污染、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个持续整改类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对上述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建立整改台账,将持续加强整改督办,并于2025年向区人大报告审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东宝加快建设“两个先行区”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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