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中小学:
为深刻汲取河北省邯郸市校园欺凌事件教训,切实做好中小学生防欺凌工作,保障校园平安和谐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专题教育
各学校要深刻汲取邯郸市校园欺凌事件教训,把防欺凌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充分认识开展“防欺凌”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防欺凌“六个一”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防欺凌”主题法治讲座,召开一次“防欺凌”主题班会,上一堂“防欺凌”专题安全课,办一期“防欺凌”宣传教育专栏,发放一封《“防欺凌”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组织家长开展一次“防欺凌”专题培训。
二、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安全处(室)主任、班主任、教职工和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工作专班。要会同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护学岗”机制,落实“一校一警”工作举措,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要加强班级、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值班巡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度,即各班级、宿舍设置1名安全信息员,及时发现反馈可能发生的欺凌暴力、失意轻生等问题线索,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欺凌投诉咨询电话和邮箱,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攻击性器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物品的清查和溯源;每学期开展1次学生欺凌问卷调查。
三、定期开展排查整治
各学校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制度措施、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教育惩戒、包保责任以及学生实际在校就读情况等方面,深入排查薄弱环节。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针对不同年龄学生、不同心理发展状况,科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测评),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健康)档案,发现异常及早干预,及时加强心理疏导,给予帮扶关爱,帮助学生渡过难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要全面梳理掌握长期请假、休学、厌学、逃学等学生的情况,按照“一生一策”要求,制定解决办法。要认真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氛围。
四、加强家校社协同治理
各学校要加强家校社协同共育,畅通家长委员会、家校群、家访等家校联系渠道,积极会同民政(未保办)、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广泛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履行管教、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义务。对家长(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针对长期请假、休学等学生,要依规依程序办理手续并与家长(监护人)签订离校相关责任告知书。针对厌学、逃学等学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及时劝返复学,坚决防止辍学。
五、坚持依法依规处置
各学校要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岗位明白卡”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优化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具体流程和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公安部门督促家长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对涉及违法犯罪或有社会人员参与学生欺凌的事件,要提请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针对学生欺凌案事件,各学校要第一时间研判,争取政法、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支持配合,对受凌者和欺凌者进行跟踪关注,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次生问题发生,要把握舆情“时度效”原则,及时做好线上舆情引导和管控,对发布或传播不实信息、侵害未成年人隐私的行为要报告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和打击,做好信息报送。
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