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报告需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汇报内容为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23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予以公开。
2023年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予以公开。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正在筹备之中,预计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在市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完成后,方可召开区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预计在2023年10月前完成。
特此说明。
东宝区审计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