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分户登记-农村家庭户分户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因结婚、离婚、分家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的,可向公安机关申报分户。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分户登记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人、户主和拟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
5、住房居住分割、独立生活情况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
6、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
7、村委会证明。
注:农村可以在原址分户。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办事流程:
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结
受理机构:派出所
法定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完成时限:
窗口办:15个工作日
网上办: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