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23-04-28 11:26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1.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享受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3.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受理机构:当地人社部门


现场办理申领

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通知明确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



线上申领平台

《通知》提出,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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