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激活

发布日期:2023-04-28 10:40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申请条件:

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就业或者参加社会保险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


申报材料:

身份证。


办理单位:

人社经办机构


操作流程:

申请人已进行社会保障卡的正常申办,已领取实体卡未激活或需要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领卡人应携带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领取窗口办理。

审核是否为本人、代办人有效证件是否齐全,登记是否正确。未携带有效证件,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予办理的理由,要求携带证件再次办理。登录“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社保卡领取”的相关模块办理“领取”,相关金融功能的激活请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经办时限及要求:

经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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