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2011241029N/2020-01816 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9-29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29 10:39信息来源:东宝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在东宝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东宝区审计局局长  刘  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区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2020年,区审计局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服务东宝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19年,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改善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风险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级预算草案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0598万元、总支出370598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73176万元、支出73176万元,收支平衡;社保资金总收入97574.31万元、总支出73762.46万元,本年结余23811.85万元,累计结余118872.51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积极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狠抓财政资金监管,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三农”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177.46万元。2019年,区财政局应缴未缴国库利息收入177.46万元。

(二)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专项资金714.35万元。截至2019年底,区财政局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专项资金714.35万元。

(三)应缴未缴经费结余8.17万元。区财政局应缴未缴部分单位以前年度经费结余8.17万元。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继续采取现场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模式,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共对全区128家一级、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电子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生成疑点数据3257条,并逐条进行核实。同时,重点对区财政局、水利和湖泊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水产发展中心、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等6家预算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一)滞拨专项资金348.17万元。原区林业局348.17万元专项资金超过1年未拨付。

(二)往来款174.24万元长期挂账。截至2019年底,原区林业局2年以上未清理往来资金174.24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98.38万元,其他应付款75.86万元。

(三)坐支非税收入1.92万元。市商业幼儿园从未上缴国库的房租中列支职工工资1.92万元。

(四)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石桥驿林管站2019年将老盐池林管站闲置土地出租10年,租期超过3年规定期限。

(五)对下拨动物防疫注射资金监管不力,涉及金额11.2万元。牌楼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未按合同约定对2018至2019年动物防疫注射进行考核验收,现金发放防疫注射劳务费11.2万元。

(六)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21.16万元。原区水务局申请批准从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资金中调剂60万元,用于解决18个村安饮项目资金缺口,实际调剂81.16万元,其中21.16万元未经审批。

(七)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监理费、检测费8.1万元。区水利和湖泊局小库灌浆河道清淤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监理费、检测费8.1万元。

(八)未按投标方案要求,多付工程款10.61万元。区水利和湖泊局小库灌浆河道清淤项目在支付工程款时未按投标方案要求,多付工程款10.61万元。

(九)公私账户混用,涉及金额59.62万元。龙泉财政所、石桥驿镇实验学校等6个单位将职工工资、教师周转房押金、项目质保金、职工餐补等费用转至个人账户。

(十)违规发放工会福利0.7万元。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多发放8人工会福利0.16万元;区动物监督所多发放9人工会福利0.54万元。

(十一)应缴未缴税金0.21万元。区水产发展中心房租收入应缴未缴税金0.21万元。

(十二)不合规票据支出0.94万元。区水产发展中心列支公务接待费0.3万元,发票出具方与审批单上接待地点不一致;列支水产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牌制作费0.4万元,发票出具方戴光明为子陵铺镇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栗溪镇姚河小学列支粉盒及维修费用0.24万元,发票出具方与出库单供应商不一致。

(十三)将0.47万元餐费以会务费名义入账,人均公务接待费超标。区水利和湖泊局将0.47万元餐费以会务费名义入账,实际餐费支出1.19万元,涉及78人次,人均支出152.23元,超过90元标准。

(十四)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5.24万元。区科技局白条列支代账会计工资0.72万元,购置空调0.28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列支扶贫及科技项目调查摸底等支出1.84万元无附件。区财政局列支扶贫、党建、慰问金等费用1.1万元未提供相关必要的附件。子陵铺镇八角小学新增幼儿管理服务软件1.3万元未记入无形资产。

(十五)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0.53万元。栗溪镇姚河小学购置打印机粉盒0.1万元,市商业幼儿园购置电脑、打印机0.43万元,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十六)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涉及金额0.95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金列支党报党刊征订费0.8万元;原区物价局现金列支水费0.15万元。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组织对仙居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金额3.2万元。仙居乡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2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滞拨专项资金11.1万元。截至2020年6月,仙居乡财政所滞留超过2年的专项资金11.1万元。

(三)截留、套取占地补偿款6.95万元。截至2020年6月,仙居乡三泉村村委会账上滞留村民占地补偿款6.95万元,其中虚报面积0.03亩套取占地补偿款0.1万元,截留村民占地补偿款6.85万元。

(四)滞留增减挂钩资金5.53万元。截至2020年6月,仙居乡七井村滞留5.53万元增减挂钩资金未拨付到户。

(五)白条列支费用0.51万元。仙居乡财政所2019年使用自制菜单列支菜品支出0.51万元。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仙居乡财政所2019年购入电脑、打印机等资产1.57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组织对东宝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乡镇防疫物资未按需求分配。一方面存在部分乡镇口罩、防护服、外科手术手套等物资匮乏的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开展春耕以后,各村的防疫物资存在较大缺口;另一方面又存在部分乡镇消杀物资过多等问题。

2.部分乡镇防疫物资交接手续不完备,存在数量短缺的问题。部分卫生院反映在开箱验货时,出现实际数量与箱件标注数量不一致,物资缺失现象。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组织对东宝区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及2016至2018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区财政、扶贫、发改、住建、教育、民政、残联、医保、卫健等9个单位,走访调查农户285户,涉及扶贫资金12318.24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无依据多付种苗及肥料款0.2万元。子陵铺镇曾坡村2019年蔬菜种植项目超过合同约定多付种苗及肥料款0.2万元。资金已追回并上缴子陵铺镇财政分局。

2.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个人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石桥驿镇普坪村四、六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和栗溪镇折旗村垱坝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分别为京山腾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天门市益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中乙方均为个人。二是评标委员会组建不合规。马河镇铁坪村和马河镇易畈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评标小组成员均为三人,少于规定的五人。

3.产业扶贫项目未按协议分红,侵占贫困户利益0.9万元。仙居乡三泉村荣哲家庭农场均未按协议约定将产业扶贫项目分红资金0.9万元拨付给村集体,导致贫困户未收到分红。

4.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不佳,贫困户未受益。石桥驿镇、子陵铺镇各1个产业扶贫因项目收益不佳导致贫困户未受益,涉及金额50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项目和207国道石桥驿至子陵段道路维修工程及省道钟铁线石桥驿至仙居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一)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项目审计情况

1.项目规划设计论证不充分、方案不科学、概算编制不精准。主要表现在:一是勘察设计单位前期调查、论证工作不充分,致使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更,增加工程投资。二是设计方案不科学,设计图纸中闸阀井深度浅于管道埋深,会导致施工中无法正常连接安装。三是概算编制不精准,多列土石方弃料运费204.7万元。四是招标设计概算编制清单中管槽开挖尺寸与招标设计图纸的管槽开挖尺寸不一致。

2.合同执行不严格。一是设计单位未执行招投标约定,更换项目负责人。二是监理单位未按照投标文件配备现场监理人员,且更换监理人员未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报备。三是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为施工单位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3.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规定对项目的管槽开挖及管道安装进行监理旁站和隐蔽工程验收。二是部分供水管道埋深及闸阀井砌筑深度未达到设计技术标准。

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区水利和湖泊局未按规定将工程进度款拨付至中标单位账户,而是拨付至施工方3家分公司账户。

(二)207国道石桥驿至子陵段道路维修工程及省道钟铁线石桥驿至仙居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1.多计工程款169.38万元。一是207国道石桥驿至子陵段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46.51万元。二是省道钟铁线石桥驿至仙居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2.87万元。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已出现质量问题。一是部分已经维修完工的路面或工程,现已出现破损情况。二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要求其进行整改。三是施工单位对需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工程未予保护。四是施工单位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如:207国道石桥驿至子陵段道路维修工程二标段至五标段附属工程检查井,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导致大部分井盖被混凝土封住,无法打开,从而影响后期正常检修。上述问题在审计发现后建设单位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性,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严编细编财政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支出范围,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重大政策措施精准落地。一是要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防挤占挪用、滞拨等现象发生,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二是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保障各项民生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巩固脱贫成果。

(三)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一是规范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监理、变更、竣工验收等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三是主管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强源头监管,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四)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增强财经法纪意识。一是单位责任人要强化对财会工作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二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账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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